隨著社會的發展,人們對于知識產權工作與自身的著作版權的不斷加強和重視,在謝旭輝看來,知識產權已經不僅僅是一個法律概念,而是一個與產業進行結合的概念,知識產權在保護的基礎上要跟各行各業結合,才能發揮它的大價值,所以匯桔網特別注重知識產權的產業化,知識產權與實業進行深度融合,構建一個知識產權創造、保護、交易、運營、投資的生態圈。
福州知識產權咨詢機構說,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主要通過提起侵權訴訟來實現,知識產權侵權訴訟屬于民事訴訟的一種,法院奉行“不告不理”的原則。當權利人發現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時,可以通過向法院提交主體資格證明、權利證明、訴狀和證據等來發起訴訟,法院在正式受理后,會向侵權人轉送案件材料并責令其在一定期限內進行書面答復。接下來,法院通常會組織證據交換開庭、正式開庭,以便于雙方充分發表意見,使法院可以充分地了解案情,并根據在案證據作出判決。
中國的法院分為四級:基層法院(縣區級)、中級法院(市級)、級法院(省級)和高法院(國級)。根據法律規定,民事訴訟是兩審終審:當一審法院作出判決后,不服判決的一方可以選擇上訴,而二審法院作出判決后,該二審判決即是本案的終審判決。對于不同知識產權類型的案件,一審法院的級別也有所不同:商標案件和著作權案件案情相對簡單,級法院、中級法院和一些授權的基層法院均有權審理;對于專利案件,由于案情相對復雜(需要進行特征比對,往往涉及專業技術知識),只有級法院、知識產權專門法院(北京知識產權法院、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和廣州知識產權法院,其中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目前可以跨區管轄)和授權的中級法院有權審理一審的專利侵權案件。
同時,高法院也在積極推進地方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法庭來實現跨區管轄。截止目前,高人民法院已授權天津、長沙、西安、杭州、寧波、濟南、青島、福州、合肥、深圳、南京、蘇州、武漢、成都、鄭州、南昌等16個城市的中級人民法院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法庭,在相關區域內實行跨區管轄
根據2018年10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《關于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》,有關發明專利、實用新型專利、植物新品種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、技術秘密、計算機軟件、壟斷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二審,將由高人民法院直接審理,《決定》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